第一零三章阿丹的骄傲
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,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。
欧阳修认为,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,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,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,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,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。
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。
一曲舞倾人城,一展歌喉倾人国!
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,听了她的一首歌之后,做了这样的评价。
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,除了跳舞之外,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。
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,十天才一展歌喉,即便这样,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,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。
清香城非常的安全,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,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,甚至放下话来,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。
有了泽玛的保护,阿丹的事情并不多,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,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。
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,这是一个常理。
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,去的也迅速,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。
阿丹的刀法很好,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,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,起落之间,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。
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……
“阿丹,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,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,那里更需要你。”
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,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,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。
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,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,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,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,顺手劈成两半。
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,跺跺脚就上了楼。
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,然后继续劈柴,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,每一斧头下去,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……
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,长长的叹了一口气,这些天,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,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,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。
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,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,但是,对一个公主来说,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。
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……
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,就注定了不会平安,
天色刚刚亮的时候,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,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,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,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。
他的动作很轻,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。
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,磊得整整齐齐,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,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。
然后就拉开了大门。
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,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,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,似乎等了自己一夜。
“有一个人对我说过,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,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。
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,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。
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,你就放手,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。”
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,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:“我从来都没有放弃。”
迪伊思笑道:“这才是好孩子,进屋去吧,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,加了胡萝卜和葱头,羊肉焖的金黄,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:“不用了,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,整天劈柴,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,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,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,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。”
“我的孩子,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,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?”
“迪伊思,你不知道啊,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,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。
因此,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,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。
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,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,亲口告诉她,她说错了,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。”
迪伊思非常的失望,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……
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,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,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。
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,放在一边,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,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。
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,给他穿上牛皮靴子。
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,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,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,接受迪伊思的好意,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。
“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……”
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,长刀插在背上,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,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,如同一团摇晃的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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